离婚后如果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

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,解决途径如下:
一是双方自行协商,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,保障探望权。

二是协商不成,找居委会、妇联等部门调解,让其帮忙沟通。

三是前两者无效,可向法院起诉,法院会判决探望安排。若对方不执行,可申请强制执行,这并非针对孩子,而是对不协助一方罚款、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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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,可先协商,协商不成找有关部门调解,再不行可向法院起诉,若对方拒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当一方不让看孩子时,先协商确定探望细节是较为温和有效的方式,能保障双方权益又避免矛盾激化。若协商无果,居委会、妇联等部门的调解能发挥第三方的沟通协调作用。若调解也无法解决,向法院起诉是法定的维权途径,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作出合理判决。若对方不执行判决,申请强制执行可维护探望权人的合法权益,但执行对象是拒不协助的一方,而非孩子。若在离婚后探望孩子方面遇到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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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,可通过协商、调解、诉讼和强制执行等途径解决。

1.双方应先尝试自行协商,就探望时间、方式等细节达成一致,如此能有效保障探望权的实现。协商基于双方自愿,能避免矛盾激化。
2.若协商不成,可寻求有关部门调解,像居委会、妇联等,它们可从中沟通协调,促进问题解决。这些部门具备调解经验和资源,能提供较为中立的解决方案。
3.若前面方法都行不通,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时间、方式等作出判决。这是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权益。
4.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判决,可申请强制执行。但需明确,强制执行并非针对孩子人身,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罚款、拘留等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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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,协商是首要解决途径。双方明确探望的时间、方式等细节,达成一致后能保障探望权的顺利实现,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。
(2)若协商不成,可借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,像居委会、妇联等。这些部门能以中立的立场介入沟通协调,促使双方达成共识。
(3)当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时,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时间、方式等作出判决。
(4)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,可申请强制执行。不过,强制执行不是对孩子人身进行强制,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罚款、拘留等措施。

提醒:
离婚后行使探望权情况复杂,遇到不同问题解决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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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双方先自行协商,就探望孩子的时间、方式等具体细节达成共识,以保证探望权能顺利实现。
(二)协商不成时,可请求居委会、妇联等有关部门介入调解,由这些部门从中沟通协调。
(三)若协商和调解都没用,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,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相关事宜作出判决。
(四)若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,可申请强制执行,不过强制执行不是针对孩子人身,而是对拒不协助的一方采取罚款、拘留等措施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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